最高法院巡回法庭设在深圳管粤桂琼三省区
作者:征收拆迁律师   时间:2014-12-26 21:33:24  来源:刘德宇律师   浏览 :346次

中新广西网12月25日电据广东媒体25日消息,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第一批两家,分别在深圳和沈阳。深圳的巡回法庭将在下周挂牌,该法庭管辖区域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今年10月份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12月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会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有利于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利于排除对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干扰、保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有利于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

12月20日,有媒体透露,最高法院相关部门已经就试点巡回法庭的人选向全院下发通知接受报名,工作地点是广东省深圳市和辽宁省沈阳市。随后相关人士透露,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正在准备试点巡回法庭的人选。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曾透露,巡回法庭性质上是个派出机构,类似于派出法庭的性质,虽然名字叫巡回法庭,但“并非是一个巡回的、到处跑”的机构。巡回法庭开始不一定设得很多,可能先设“一到两个作为试点”,有了成熟经验后再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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