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7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书(2024)豫行赔再 6 号抗诉机关: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郭冬某。委托代理人仝永宽,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郭石某。委托代理人刘德宇,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邹雪雅,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详细>>
查看更多>>2023-04-14
裁判要点:本院认为,设立行政登记制度的目的就在于对已经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基础民事法律的确认,属于宣示性登记,该登记行为本身并不决定也不促成相关基础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因此,相关基础民事法律关系是否真实是决定相应登记行政行为是否应当撤销的前提和基础。上诉人在办理社保登记时仅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详细>>
查看更多>>2023-04-14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4月4日,最高检召开主题为“坚持依法能动履职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的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陈某诉江苏省某市人社局撤销退休审批检察监督案(检例第167号)【关键词】行政检察 抗诉 职工退休年龄 劳动者权益保护 社会治理...详细>>
查看更多>>2022-04-28
裁判要点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经催告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应当...详细>>
查看更多>>2022-04-08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1)豫行终122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二郎庙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四居民组。负责人麻志强,该组组长。委托代理人刘德宇,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住所地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法定代表人韩建军,该区人民政府区长...详细>>
查看更多>>2022-04-08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20)豫02行初64号原告汪亚辉,男,汉族,住杞县。委托代理人刘德宇、李卫涛,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被告杞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王红涛,县长。委托代理人吴建山,县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何延晨,河南何延晨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第三人王发国,...详细>>
查看更多>>2022-03-01
【裁判要点】关于陈书战的补偿请求应否支持问题。陈书战认为每亩2.5万元的包干补偿标准过低,应按照郑政文〔2014〕142号的规定,按每亩111棵、每棵550元标准进行补偿。为证明案涉土地上的桃树数量,陈书战申请证人出庭,证人提供的证言拟证明陈书战种植的桃树密度为每棵2米×3米,每亩种植110棵左右。结合村组清点情况及陈书...详细>>
查看更多>>2022-03-01
【裁判要点】本案中,争议土地系原滑县物资管理公司1985年购买原滑县牛屯公社农机服务公司一处空院的现存部分,原由原滑县牛屯物资站经营使用,属国有土地。因鑫诚物资公司系由原滑县物资站改制而来,属有限责任公司,且原滑县物资站改制时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故根据上述规定,争议土地在原滑县物资站改制时应采取出让或租...详细>>
查看更多>>2022-03-01
裁判要点本案中冉庄村相关分配方案对于被征收土地地上附属物的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一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进行平均分配,不考虑地上附属物的种植情况,对于果树种植数量较多的上诉人而言显失公平,因此,完全依照该方案确定毛某先应得的补偿利益,缺乏正当合理性。考虑到毛某先已经获得部分土地和附属物的补偿利益43...详细>>
查看更多>>2022-03-01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毛某诉河南省某市公安局、市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监督案”入选“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行政检察厅)与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共同组织的“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经对所征集案例进行筛选、专家初评、公众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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